索引号 : 011337207/2026-1441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A2260175472105015C | 生姜 | 噻虫胺 |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生姜10千克、货值139.60元。已销售生姜10千克,违法所得40.60元;库存生姜为0,封存生姜0,召回生姜为0,下架生姜为0千克。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生姜。 2.原因排查:经营者缺乏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农产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农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告诫,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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