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6-1116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宁市开源食品厂)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XNGJ02Z2025-D4134 | 梅干菜 | 铅(以Pb计) | 咸宁市开源食品厂 | 1.产品控制:当事人生产了5.5公斤梅干菜,货值330元;已销售梅干菜1.4公斤用于抽检、向消费者销售0.25公斤,库存3.85公斤,封存4.1公斤,召回0.25公斤,下架0公斤。 2.原因排查:原料红菜苔的农户田地靠近马路边,平时经过的车辆较多,红菜苔叶片吸收了车辆尾气中的重金属成分,再加上土壤背景值的影响,导致该批次“梅干菜”在脱水浓缩后铅含量超标。 3.问题整改:提交召回整改报告,全面封存问题原料与成品,按规定无害化处置,杜绝流入市场。严格供应商审核,落实索证索票与批次检验,不合格原料一律拒收。规范储存温湿度与防虫防霉管理,增加过程抽检频次。 完善召回与应急机制,开展全员食品安全培训,压实岗位责任。 4.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 5.通报移送: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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