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6-1063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宁市咸安区华东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铁棍山药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 | 咸宁市咸安区华东商贸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进购8.52斤,进价46.86元,抽检单位购入5.18斤,销售2.28斤,剩下1.06斤时间长变质已下架,合计销售43.3元。现场核查时,该批次铁棍山药已下架,召回数量0。 2.原因排查:种植环节农残超标,经营者缺乏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一是开展召回措施。当事人及时在本超市门口张贴召回公告,对该批次铁棍山药进行召回;二是开展举一反三,对本超市的其他农产品进行检查,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农产品来源的合法正规。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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