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5-2960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宁市咸安区海极鲜水产经营部)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CCIC12517612 | 黄鳝 | 恩诺沙星 | 咸宁市咸安区海极鲜水产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1.产品控制:购进2.7KG黄鳝,该产品销售给检验机构2.21KG,损耗0.49KG,未召回; 2.原因排查: 缺乏检验手段 ; 3.问题整改:当事人停止购进、销售,立即开展自查、召回工作 ;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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