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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高新温泉秋丰源筒骨粉面馆)

索引号 : 011337207/2025-2888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高新温泉秋丰源筒骨粉面馆)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No:A2250391572117006C

油条(自制)

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

高新温泉秋丰源筒骨粉面馆

1.产品控制:当事人从高新温泉包子铺20根在其美团平台开设的店铺经营外卖业务,货值60.00元;已销售油条(自制)19根,经营者自己消耗1根,库存0,封存0,召回0,下架0。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油条。

2.原因排查:经营者缺乏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及时通知供应商立即开展产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查验工作及义务、保证商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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