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5-2428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润东超市)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202501480 | 生姜 | 噻虫胺 | 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润东超市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生姜50公斤,货值698元,抽检数量6.41公斤;已销售生姜47.95公斤,库存0,封存0,召回0,下架0。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生姜。 2.原因排查:经营者缺乏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农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