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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

索引号 : 011337207/2025-1741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No.(2025)GJS1-00300

志敏腐乳王

大肠杆菌

咸宁市乐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志敏腐乳王17,货值96.00,已销售志敏腐乳王12瓶,退还厂家5瓶,库存0,封存0,召回0,下架0公斤。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志敏腐乳王

2.原因排查检验把关不严经营者缺乏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农产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增加自测农残商品数量及次数,保证农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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