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4-3460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本地茄子)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2024GC04279 | 本地茄子 | 甲胺磷项目 | 咸宁市首沃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25kg,已销售25 kg,库存0,封存0,召回0(其他),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本地茄子。 2.原因排查:当事人没有检验资质; 3.问题整改: 加强食品相关知识学习、落实好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予处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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