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4-3399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油条)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XNGJ02Z2024-D3158 | 油条 | 铝残留 | 高新温泉父子包子铺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2.5公斤硫酸铝铵,已使用1公斤,库存1.5公斤,封存0,召回0,下架0公斤。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油条。 2.原因排查:经营者在制作油条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问题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承诺在以后的制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用量使用制作食品(油条)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