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4-2259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安区晓刚超市)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No:2405013016) | 山药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为0.550 | 咸安区晓刚超市 | 1.产品控制:2024年5月20日购进3.13公斤、抽检3.13公斤,未对外销售。 2.原因排查:未对进货山药进行查验。 3.问题整改: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2024年8月13日进行了复查,复查合格。 4.行政处罚:不予处罚。 5.通报移送: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