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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安区晓刚超市)

索引号 : 011337207/2024-2259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安区晓刚超市)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者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No:2405013016)

山药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为0.550

咸安区晓刚超市

1.产品控制:2024年5月20日购进3.13公斤、抽检3.13公斤,未对外销售。

2.原因排查:未对进货山药进行查验。

3.问题整改: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2.举一反三,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排查,及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安全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3.加强人员培训和督促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8月13日进行了复查,复查合格。

4.行政处罚:不予处罚。

5.通报移送: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