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4-2169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安区美益水果超市)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编号(2024GC01666) | 香蕉 | 噻虫嗪、噻虫胺 | 咸安区美益水果超市(个体工商户) | 1. 产品控制:购进数量44公斤、销售数量39公斤、抽检5公斤。当事人2024年8月1日在门店张贴召回公告,未能召回已经销售的香蕉。 2.原因排查:由于超市缺乏检验检测设备。 3.问题整改:当事人2024年8月1日在门店张贴召回公告,当事人提交整改报告,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积极联系检验机构,做好检验检测工作。 4.行政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处罚。 5.通报移送:依据《市场价的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移送孝感市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