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2-1030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质量监督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执法支队和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局相关工作安排,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持续开展整治非法生产、销售成品油专项行动,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抽查,从重打击非法成品油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计量作弊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严格市场准入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排查成品油生产经营站点,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合法有效;查验油品来源及购、销凭证;检查销售的商品是否存在商标侵权、假冒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的原则,加强与相关审批部门的沟通。根据职责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
(二)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以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汽油机油等为重点,加强对油库、加油站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远城区、农村加油站的油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不符合国家标准劣质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计量检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加油站(点)在用加油机是否经过检定合格、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的偏差是否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偷换计量装置主板、利用计量芯片作弊等违法行为。强化加油机的计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计量秩序,保障成品油市场消费安全。
(四)规范成品油价格秩序。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高于政府定价销售、不明码标价、变相涨价等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的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五)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各地要畅通举报投诉途径,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发现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倡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引导督促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油品质量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力量监督作用,有效防止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发生,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成品油市场整治的社会共治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品油监管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局和市局高新分局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辖区内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作,开成整治合力。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服务相结合,做到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各地要加强同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商务、发改、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互通案件信息和线索,深挖源头,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向市局报告。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震慑效应。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有关成品油质量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报道整治进展情况,特别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震慑。要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通过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信息报送,认真总结提升。请各县、市、区局和市局高新分局认真总结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的措施、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质量发展和产品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宋芳,联系电话:18907240355,邮箱:66660711@QQ.com。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