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4-1171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进展情况】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进展情况
(一)主要指标进展
1.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35.23万户。
2.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10项。
3.主导和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1项,制定发布地方标准54个。
4.质检中心数量4个。
二、主要任务进展
(一)持续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
1.“非禁即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在全市推行《工商登记投资(任职)资格负面提示清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经营范围登记负面提示清单》《关于企业登记容缺审批工作的意见》,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变相设定准入障碍。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大力开展先行区试点工作。在“一业一证”改革基础上,通山县“全面探索市场准营即入制”先行区被省营商办通报表扬,按照便利化原则,逐步简化材料和环节,截至目前,已发放准入即准营许可证26张。“我要开药店”“我要开家政公司”“一事联办”等试点,通过流程再造,整合到新构建的“一事联办”综合受理窗口,形成全新的办事路径,将企业开办的综合许可、关联政务服务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许可事项及信息通过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集中体现,实现企业开办一图导航、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结、一照准营的照证通办。
3.对接落实跨省通办。年大力推进“跨省通办”“跨市通办”“全市通办”。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跨省通办”“跨市通办”窗口,先后与江西修水县、湖南岳阳县、平江县、临湘市、江西省武宁县签订了《“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与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仙桃、天门、潜江等城市签署《武汉城市圈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合作协议》,实现政务服务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全程零跑腿。
4.推行简易注销“极简办”。全市各窗口设立企业注销专区,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一网通办”,强化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申请注销时,可同步在市场监管部门窗口申请办理公章缴销业务,清税证明以数据共享方式实现。推行营业执照免予回收改革,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不再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在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2023年共办理简易注销2897户,节约市场主体注销成本约145万元。
5.以育苗行动推动市场主体发展。联合咸宁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开展支持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的通知》,联合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支持退役军人创业“育苗行动”的通知》深入推进“新春创业服务月”,支持“四新”经济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对各地过年返乡的农民工、留咸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创业落地“加速”行动。上半年,我局以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为突破口,出实策、干实事、求实效,持续推动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3523户。其中:新登记企业5553户,占比23.61%,实现“双过半、硬过半、实过半”预期。
(二)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1.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一是坚持高位部署推进审查制度全面覆盖。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调整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领导。二是健全审查机制推进审查任务有效落实。完善内部审查机制,24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建立内部审查机制,纳入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再次启动第三方评估工作,提高审查质量。增量审查207个,存量清理352个,废止27个。三是强化督导问效推进审查水平逐步提升。建立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和抽查制度,抽查成员单位18个(次),督查县市区9个(次)。我市连续两年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2.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聚焦四大领域,强化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效能、严管竞争失序,查处重点行为。共开展宣讲培训合规指导8次,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4个,立案12件。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制定《2022年咸宁市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市核查投诉举报19个,发布警示提示6条,发放涉传销宣传资料4300份,立案6件,罚没款1640.82万元。指导通城县成功创建商业秘密保护先行区。、坚决整治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措施,以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为核心,主导组建5个工作专班,对五大领域开展检查,全市检查涉企收费单位416个,其中行业协会60个、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19个、水电气转供电主体309个、金融银行20个、其他4个,已立案违规案件数14个,经济制裁157.82万元。持续开展转供电清理规范,统一制定免费公示牌发放转供电主体,实行每月公示。
3.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一是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版权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联动机制,制定《咸宁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每季度轮值召集会商,定期联合研判和集中回应企业诉求。二是在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合保护工作站,市县两级行政司法部门确定联络员进驻,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方面全方位指导。三是会同市中院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市县两级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任调解员,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30件,并办理了首件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四是会同市仲裁委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仲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引导知识产权纠纷选择仲裁渠道。五是会同市司法局印发《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实施方案》,确定咸宁尚诚公证处为我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试点单位,今年共办理知识产权公证10件。六是签订“1+8”武汉城市圈跨区域保护合作协议,组织岳阳、九江、咸宁三地知识产权局和法院共建跨区域行政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互认重点保护名录,加强交流合作。
4.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深化关键领域治理。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为,查办医疗器械、化妆品类案件80件,罚没123.05万元。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查办食品案件1303件,药化械案件314件。二是深化农村地区治理。三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收官,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92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5131.5公斤,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三是深化重点市场治理。印发《咸宁市重点市场侵权假冒治理实施方案》,聚焦侵权假冒案件多发、社会舆论关注、消费者投诉较多,确定了咸安五金机电市场等8个市场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力度,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截至目前,共立案133件,结案119件,罚没金额143.6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4件。
5.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一是严格按照湖北省地方标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的要求,培育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2家。二是推动消费教育基地发展工作,全市已建成省级消费教育基地16个。三是印发了《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办法》,通过对一个周期内的消费者投诉总体情况、投诉量居前20名的被投诉经营主体,重点监管行业、重点消费领域的消费投诉量居前3名的信息及具有警示作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的公示,引导了经营者诚信自律,自觉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共发布消费投诉信息公示19期。四是加大“湖北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店”创建活动。全市共评定省级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单位13家。五是深入开展诉转案工作。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诉求处置与线索转置工作规范(试行)》以来,全市六个县市区统筹规划,大力推动诉转案工作。共办理转置案件170件,案件罚没款78.3万元。六是大力推广湖北315和解平台推广应用,全市已发展1132家企业入驻和解平台。七是通过开展市场监管“六进六”活动,营造共治共享的放心消费环境。将消费维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企业开办、知识产权等六项市场监管工作进入机关、社区、乡村、校园、企业、家庭等六个领域开展宣传活动,共同缔造美好消费环境。共组织开展了2场“六进六”活动,联合南昌路社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进社区活动;联合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开展“我们也是小小消费者”为主题的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市场监管进乡村、社区,共同缔造美好消费环境”活动。通过在乡村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设立食品快检室,建立市场监管文化长廊、放心消费步道。现已建成了崇阳大市村、通城陈塅村、嘉鱼樱花街等共同缔造美好消费环境示范点。七是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推进咸宁12345热线平台和全国12315平台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八是建立“五位一体”消费维权机制。全市共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94家、发展ODR企业98家、建立市场所消费维权工作室82个、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机构5个,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家。咸宁市被省市场局、省消委作为全省联动化解多元处置消费投诉的试点城市。今年一季度指导通城县局建立消费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返聘业务能力强且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市场监管退休老党员为人民调解员,组建退休维权先锋队,打造联动化解多元处置消费纠纷咸宁品牌。
(三)继续推动质量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1.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一是持续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嘉鱼县、通山县申请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县验收,赤壁市在固化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成果基础上,建设质量强省标杆城市。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积极争创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县(市、区),争取在十四五中期实现咸宁全域创建质量强省示范县的市州。二是每年印发质量强市暨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一市一域、一县一品”质量提升工作,推动咸安现代森工板材产业、通城涂附磨具产业、通城电子信息产业、高新区新材料产业、赤壁大健康(食品饮料)产业纳入全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三是印发《咸宁市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方案》,召开首席质量官培训班,试行双首席制度,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四是完善政府质量奖评选机制,对标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指导支持企业(组织)申报“湖北精品”,以质量提升引领品牌培育,以培育品牌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五是连续十三年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体系。
(四)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1.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一是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目前已顺利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模拟验收。全市纳入包保ABCD级主体17226户,包保干部3295名,督导问题发现率6.7%,包保层级对应准确率、督导完成率、填报准确率、问题认领率均为100%。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员配置率77.82%、日管控完成率65.55%,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78家。二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印发《2023年度咸宁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44家企业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检查时间和频次,具体化日常监管,结合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上传整改情况,形成完整检查闭环。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大力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湖北“鄂食安”智慧化监管平台,目前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为62.64%;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达到76.19%。四是充分发挥食品监督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雷达”与“哨兵”作用。印发《2023年咸宁市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快检批次数不少于10批次/千人。全市拟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2280批次(含食用农产品3086批次),抽检任务总批次数不少于4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任务量不少于1批次/千人。开展上市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实行“双随机”抽样,将小农散户纳入监测范围,及时研判风险、发现问题,实施重点管控与精准打击。2023年全市开展监测3607个批次,综合合格率100%。
2.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一是构建标准化责任体系。以崇阳为试点,推进 “制度全上墙,档案全完善、数据全覆盖、隐患全闭环”的“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乡镇站所建设工作。经过多轮专家领导实地调研及研讨,于2020年底发布了《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范》等12项市级标准规范,同时编制《特种设备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手册》。从安全监察、隐患治理、业务处理、档案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指导基层站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专业度、规范度、精准度。该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国家总局特设局领导亲临崇阳开展调研并给予高度肯定。二是精准管控超期未检设备风险。监察平台可以精准反映全市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情况,2022年,市局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局通过智慧平台数据筛查分析,对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精准定位,并通过强化催检服务、督查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指导和督促使用单位按时报检。各系统中超期未检设备台数从1800台持续下降至70台左右,超期未检统计率连续逐步下降,保持全省前三,整治效果显著。三是精准管控新设备安全风险。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将监察、检验、许可“三网合一”,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一台设备从安装告知到许可登记再到检验检测,数据信息实时更新,一目了然,针对新安装的特种设备县、市两级监管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情况,有效规避设备已经投入使用,监管人员尚不知情的情况。
3.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深入开展“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行动。印发《2022年度咸宁市“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突出支柱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开展“一市一域、一县一品”质量提升工作。咸安区现代森工板材产业纳入省局质量提升项目,目前组织专家对企业实施新标准存在的困难进行实地培训,对多层实木地板这个新产品制定新标准;联合省食检院对塞恩福兹进行指导服务,引导企业申报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围绕咸宁“334”产业发展,建成赤壁青砖茶、智能机电、食品饮料等3个特色产业“一站式”服务站;以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为主体,一个国家质检中心、四个省级质检中心为支撑,将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要素集约整合,成立咸宁市NQI综合服务中心,6个县市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比照市级NQI综合服务中心经验模式,相继成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形成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6655”服务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建成“一站式”服务站所10个,服务引导窗口10个,实现县域全覆盖,形成了以综合服务站和专业服务站相辅相成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模式。三是大力推进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印发《咸宁市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对已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长江质量奖(含提名奖)、咸宁市政府质量奖、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湖北精品”的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100%,为全市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做出示范引领。目前,咸宁市累计举办相关培训10多期,参加全省首席质量官培训8期,共有56名企业质量负责人成为首席质量官,有42家企业正式任命或聘用的首席质量官,成为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人。2021年试行双首席制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市场监管首席质量员),在食品饮料产业链龙头企业选取10位首席质量官、市场监管10位首席质量服务员分别集中宣誓,指导企业夯实质量基础,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加强相关领域市场监管。2022年,我局累计开展10余批次的网络专项监测,累计监测到商品链接3007628条次,涉及咸宁市网店38969家次。监测店铺6.3万余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338条,监测报告及违法线索表已分别移交至相关辖区网监机构。各地梳理违法线索处理情况,填报违法线索处理情况表。结合职能拟定并着力推广《咸宁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进一步明确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从业者、雇主三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促进我市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家政服务行业经营行为。
(五)不断探索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1.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23〕9号)要求,为做好预备项目《咸宁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工作,印发了咸宁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方案。二是2022年4月,出台《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首违免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三是2023年5月,草拟了《咸宁市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印发征求意见通知,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各科室、所属单位意见建议。
2.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报请市政府同意,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将31个市直部门各类检查、专项整治纳入部门联合 双随机抽查。全市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71次,检查各类主体2661户。其中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75次,检查各类主体1201户。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努力增强市场监管基础支撑
1.增强法治建设支撑。2022年,开展《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咸政办电〔2022〕9号)的要求,对本级本部门印发的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建议继续有效7件,建议修改1件,建议宣布失效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建议继续有效8件。联合市司法局组织2022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结合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和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开展全市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环境优化的营商环境。
2.增强综合执法支撑。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规范音像记录用语指引》,制作《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全过程记录指引》动漫视频,指导系统执法人员规范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将行政执法从启动实施到决定处置全程纳入法制监督轨道。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版权局印发了全省首份《关于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联动民事与刑事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联合制定《咸宁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诉求进行联合研判和集中回应。联合湖南省岳阳市、江西省九江市联手共推知识产权大保护。在通城、崇阳、嘉鱼经济开发区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方面全方位指导。
3.增强履职能力支撑。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完成市局175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和考试工作,对退休、调离、去世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进行清理,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信息录入。目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65人。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暂行规定》,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着装,推进规范文明执法。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开展春季集训培训,培训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市场监管大讲堂”行政执法重要法律法规视频讲座,编印学习资料,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授课,全市各级市场监管系统600人多以视频会议形式收听收看了讲座。组织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