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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索引号 : 011337207/2023-13915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名 称: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全市质量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的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以质量基础设施为支撑,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湖北精品”培育行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传播弘扬质量文化,全面提升区域质量品牌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质量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完善质量强市工作机制

(一)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召开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建设贯穿质量发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二)深入开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持续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支持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争创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县(市、区),嘉鱼县、通山县做好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县验收工作,赤壁市在固化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成果基础上,推动城市培育先进质量文化,构建现代质量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构筑区域质量发展优势,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省标杆城市。

二、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开展“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度湖北省“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一市一域、一县一品”质量提升工作,推动全市3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3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3家质量提升标杆企业,支持通城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通山全域旅游和市高新区新材料产业集群申报2023年度省级质量提升示范项目。

(四)全面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全面推广应用全省质量技术设施“一站式”服务网络平台。各县(市、区)、市高新区围绕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公检中心、对外服务大厅和各级服务中心(大厅)等场所,比照市级NQI综合服务中心经验模式,成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和窗口,形成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6655”服务模式,助推咸宁“334”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推动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流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带动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深入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公共服务质量工作推进会,印发《咸宁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咸宁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打造咸宁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库;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质量月活动,联合社区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三、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强化质量文化宣传

(六)持续开展卓越绩效模式“三个三”工程。对标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深入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确保年底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指导支持企业(组织)申报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质量品牌示范区,推动产业和区域质量发展整体跃升。

(七)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指导支持企业(组织)申报“湖北精品,以质量提升引领品牌培育,以培育品牌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八)积极开展质量文化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掀起促进质量领域变革创新、建设质量强市的热潮。发挥全媒体作用,多渠道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支持和推荐咸宁品牌参与中国品牌日活动,广泛宣传品牌,培养企业的品牌意识,调动企业争创品牌积极性。鼓励企业或地区参与品牌价值评价,不断强化品牌发展的内生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