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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索引号 : 011337207/2022-27603 文  号 : 咸市监发【2022】5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咸宁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1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回顾1

(一)市场监管体制更加完善1

(二)质量强市建设稳步推进2

(三)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

(四)标准助推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3

(五)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成效显著3

(六)重点领域监管扎实推进4

二、当前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4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6

一、指导思想6

二、基本原则7

第三章  “十四五”发展目标8

一、主要目标8

二、具体目标8

第四章  “十四五”主要任务10

一、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10

(一)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11

(二)建立市场主体退出机制11

(三)提升企业审批服务效能11

(四)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12

(五)健全民营经济发展机制12

二、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13

(一)全面加强监管执法13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13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13

)强化消费维权效能14

三、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14

(一)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15

(二)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15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17

(四)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18

(五)推进计量强基提质行动18

(六)提升检测认证服务水平18

(七)加强品牌培育建设19

四、筑牢市场安全底线19

(一)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19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21

(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1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22

五、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22

(一)加强广告市场监管22

(二)加强合同行政监管23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23

)加强其他领域监管24

六、构建高效能市场监管体系24

(一)加快监管制度建设24

(二)提高综合执法水平24

(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24

(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25

(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25

七、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26

(一)完善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体系26

(二)加强法治保障能力建设27

(三)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建设27

(四)健全信用监管机制28

(五)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28

(六)提升行业自治水平28

第五章  保障措施29

一、加强组织领导29

二、完善体制机制29

三、落实经费保障30

四、强化督查评估30



咸宁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咸宁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市场准入和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和《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抢抓重要发展机遇,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各项主要目标基本完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市场监管体制更加完善。落实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三个部门和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执法、反垄断、盐业执法等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落实“简政放权”改革部署,全面实施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完成1048项权责清理工作,及时规范和清理市场监管行政权力事项,构建边界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形成了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工作格局。

(二)质量强市建设稳步推进。战略带动发展提质。“十三五”期间,我市质量工作连续五年获全省优秀等次,排名居全省第一方阵。将“质量创新”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委党校专题学习内容,“创建质量强市”纳入市级深化改革项目。2018年,成为全国质量魅力城市,赤壁市被省政府命名为“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品牌带动发展提速。实施“一县一品”质量提升工程,重点产品质量从波动走向稳定,全市174家质量提升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率连续5年稳定在95%以上,“赤壁市茶产业集群”“通城县涂附磨具产业集群”成功入选湖北省万千百企业质量提升项目。全市建立卓越绩效模式企业50家,贯彻卓越绩效模式标准企业120家,开展卓越绩效模式培训企业300家,34家企业(组织)成为质量标杆。

(三)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数量逐年突破,创造质量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有效发明总量从176件增长到488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0.71件增长到1.91件。现存有效注册商标21626件,较之“十二五”同比增长296. 88%。获认定驰名商标5件,驰名商标总量位列全省第,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5件,获批地理标志产品2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家。

(四)标准助推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咸宁标准”建设,发布《绿色咸宁标准体系》,构建了“绿色产业—绿色城乡—绿色环境”三位一体的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助推咸宁绿色崛起。发布地方标准39项,主导参与国家标准13项、行业标准51项。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4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9个。开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咸宁治理”标准体系研究,以行政审批“一张网”和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为核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建设标准化示范项目101个,其中农业标准示范区57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试点7个、服务标准化试点18个、循环经济标准化省级试点3个、工业标准化试点1个、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15个。咸宁市加入ISO/TC268(ISSCC)国际城市联盟,成为全球16个发起城市之一。成功举办2019年ISO/TC268秋季工作会议咸宁技术参观活动暨咸宁公园城市标准论坛活动, 发布了全国首个《公园城市建设指南》省级地方标准,被ISO/TC268(ISSCC)国际城市联盟授予“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试点城市”。召开2019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赤壁青砖茶高峰论坛, 发布青砖茶团体标准、砖茶标准体系,举行赤壁倡议和咸宁共识的签署仪式,主导、参制定茶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近30项。

(五)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完善市场监管规章体系,出台了《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出台《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管理规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大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提高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荣获湖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和听证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充分发挥复议的监督作用,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六)重点领域监管扎实推进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牢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底线。持续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标侵权、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2019年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咸宁举行“世界知识产权日”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切实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按照“职能倍增、人员倍减、效能倍佳、业绩倍优”的工作要求,坚持监管和服务两手抓,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严防、严控、严管“四大安全”风险,对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的安全风险,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当前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立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经济长期稳定向好,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市场体系建设具备良好的制度基础和发展基础。市场监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有着更高期望,新时代更加需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提升供给质量,增强发展动能,以高质量监管全力保障民生、服务发展。

从咸宁实际来看,“十四五”期间全市上下围绕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三大目标定位,加快推动武咸同城发展、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国桂花城建设、长江综合门户港建设等重点工作成势见效。新时代背景下更需要发挥市场监管在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作用,准确把握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着力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保障民生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监管职责使命。

“十四五”时期,咸宁市场监管工作既面临外部市场环境巨大的不确定性,又面临改革进入深水区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从体制机制看,我市市场监管工作进入了职能大融合、监管理念和手段大改变的关键时期,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从工作重点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启动实施,市场监管工作要将企业开办便利、网络电商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商标品牌培育、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做到“商事便农、商标富农、监管护农、标准助农、电商扶农”。从监管方式看,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化监管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传统技术手段和监管方式难以满足需求,新形势必须进一步探索建立“互联网+市场监管”工作模式,以更加公平宽松的市场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稳定有序。要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市场监管体系,不断优化和丰富市场监管手段,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市场监管协同合作,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

此外,我市市场监管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市场监管执法体系有待完善、智慧监管基础还较薄弱、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监管效能有待提升,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仍相对薄弱,市场服务发展动能释放不够充分等,在“十四五”期间亟需解决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建设统一、高效、权威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监管更好结合,统筹发展与安全、监管与服务、活力与秩序,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大力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大服务、大维权新格局,全面加强创新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风险监管、智慧监管、共治监管,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统一、高效、有序、安全大市场,聚焦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三大目标定位,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基本原则

——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完善各级党组织领导市场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贯穿市场监管各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强监管理念、制度保障、机制方式和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实施功能性、建设性、激励性、智慧型、开放型监管,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坚持依法公正监管。牢牢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市场安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加强贯通生产、流通、消费的全链条监管和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推进监管执法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努力实现高水平、专业型、现代化监管。

——突出市场多元治理。发挥市场机制、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各方作用,创新市场治理思路,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信用等多种手段,提高市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鼓励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市场治理,打造与域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各司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第三章  “十四五”发展目标

一、主要目标

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和咸宁“十四五”时期总体部署,准确把握市域治理现代化、全市区域发展新布局和市场监管改革创新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咸宁加快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咸宁市场监管发展、环境、条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基本建成体制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定型、法治更加完善、效率显著提高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基础建设、行政执法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形成权威高效、统筹协调、科学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为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具体目标

——市场准入体系基本完善。商事登记统一规范,准入准营简约顺畅,投资创业更加便捷,市场退出更加便利,建成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咸宁市场准入体系。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基本建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市州之一。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有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质量有效提升。

——市场竞争公平有序。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显著加强,妨碍统一市场的各种障碍基本消除,公平竞争、充分竞争不断优化,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优胜劣汰机制作用彰显。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品牌提升工程,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5000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力加强,社会共治水平全面提升,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逐步形成。

——质量管理能力增强。质量强市战略成效显著,标准化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建成适应咸宁高质量发展、匹配现代产业体系的质量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工作水平跃居全省前列。品牌建设有力推进,品牌经济显著壮大,实施“万千百”工程,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市场监管体系完备。市场监管体制优化定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成熟,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全市所有达到“双安双创”标准,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稳定在全省较高水平,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有效遏制。聚焦市场突出问题,创新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智慧化监管”,有效支撑咸宁绿色崛起。

——构建多元共治长效机制。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场监管领域得到深入贯彻,法治化建设有力实施,市场监管法规制度规则体系更加完备,产品与服务、线上与线下、传统经济与新兴经济市场统筹治理机制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市场治理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本实现。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市场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咸宁市场监管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截至

2020年

截至

2025年

属  性

1

全市市场主体数(户)

40

预期性

2

有效注册商标量(件)

2.1626

5

预期性

3

地理标志商标量(件)

30

40

预期性

4

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件)

78

200

预期性

5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5

2

预期性

6

年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

6

10

预期性

7

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项)

3

预期性

8

制修订地方标准(项)

48

预期性

9

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项)

0

1

预期性

10

药品监督抽检及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100

约束性

第四章  “十四五”主要任务

一、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坚持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以市场评价为第一原则,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规则,优化促进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政策措施,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营造更加宽松便利、高效满意的创业环境,培育发展充满活力、富有创造力、参与双循环竞争力强的市场主体,促进咸宁产业链供应链做优做强。

(一)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深化“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推动全程电子化登记全面采用“标准化申请”“电子执照”“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新模式,拓展移动端及电脑端在线申报系统业务覆盖范围,探索商事登记智能审批。开通武汉城市圈“跨市通办”窗口,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电子证照信息共享,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统一标准、相互授权,实现政务服务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全面推行“一网服务”新登记模式,实现商事登记、税务、社保、公章、公积金、社保等业务“一个环节、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通取”,实现最快0.5个工作日即可办结,打造全周期便利化“咸宁样本”。

(二)建立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的领域。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完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负面清单,坚持法无禁止皆可为,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证明”。探索企业休眠等制度改革,促进企业有序健康发展。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探索开展企业清算注销综合改革试点,推行清税“承诺制”,落实企业清算注销义务、简化企业注销程序,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三)提升企业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大力推行“马上办”“一次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理、当场办结。完善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探索推行窗口业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专栏2  商事制度改革主要量化指标

开办时间

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

网络申办率

力争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四)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增量提质”行动,开展新设市场主体能力提升工程,为市场主体准入、经营、发展、退出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优化与新设市场主体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税收、用能、信贷、社保等政策,健全股权、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举措。健全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收费公开透明。进一步精简各级政府管理的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动降低商业平台中小企业进驻成本。

(五)健全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制度建设,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引导小微企业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引导网络平台降低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服务费,吸引更多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扶持线上线下融合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发展新经济模式,完善登记注册便利化措施。强化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非公党建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引领微观主体活力持续提升。

二、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是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夯实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度基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加快完善竞争治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一)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综合监管水平提升;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网络市场、广告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把握市场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解决市场监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促进市场秩序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严厉打击传销,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建立完善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理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构建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新体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健全抽查通报机制,定期开展存量清理,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部门联合会审机制、举报处理回应机制,探索开展专家评查、第三方审查评估,确保新增政策措施实行全覆盖审查。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强化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物业服务等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规范市场价格收费行为,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行为。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治理,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依托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强制或指定企业购买服务;通过行业协会商会转嫁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等乱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强化消费维权效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提升服务公众效能。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分析与应用,有效解决消费领域突出问题,逐步形成运用大数据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体系。切实推进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拓展和完善现有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扩大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进一步简化消费者维权程序,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单位,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发挥有关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对网络购物、跨境消费等新兴消费领域的维权力度,针对新的消费领域、新的消费模式和新的消费热点,着眼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创新消费维权方式,促进新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三、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主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服务新发展格局为基本要求,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统筹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广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全力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有效凝聚工作合力,推动质量强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快融合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技术要素,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打造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技术综合服务品牌,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为新发展格局奠定质量基础。

专栏3  质量发展主要量化指标

序号

指 标 名 称

截至2020年

截至2025年

属性

1

获得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个)

0

1

预期性

2

咸宁市政府质量奖

30

42

预期性

3

“湖北名优”培育数(个)

0

60

预期性

(二)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锚定我市重点、优势产业建设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打造标准数量、结构、层级更加完善合理,政府主导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市场自主的团体、企业标准有序衔接的标准体系。“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级服务业(商贸流通专项)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力争申报制定1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制定不少于6项地方标准、70项团体标准与企业标准。打造并擦亮“咸宁桂花”“赤壁青砖茶”“嘉鱼莲藕”“黄袍山(通城)茶油”“众望(崇阳)麻花”“通山枇杷”等区域品牌,打造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化全覆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急需领域、重点领域制定适应市场发展的标准,在优势产业领域达到中上游的标准化水平。开展标准化中外合作交流,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强标准合作交流,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加快咸宁标准“走出去”步伐,促进更高水平的开放发展。强化绿色咸宁标准体系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标准体系的实施积极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指南》省级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专栏4  咸宁产业标准化发展目标

产业

发展方向

布 局 地 点

标准化发展

新能源与新材料

新能源利用(光伏、储能电池等);先进电力配套装备和智能电网;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

在通山进行核电等新能源开发;在通山、崇阳等地开发水能;以咸宁高新区和各县(市、区)工业园区为载体,创建咸宁承接武汉新材料科研成果产业化平台

参与国家标准1项;制修订地方标准5项;制修订团体、企业标准15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1项;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电子信息

基础电子模组;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物联网相关硬件

依托咸宁高新区、通城等地,建设国内一流的光通信技术研发基地、新型显示基地、光纤光缆生产基地、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等

参与国家标准1项;制修订地方标准5项;制修订团体、企业标准15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1项;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汽车及零部件

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

在咸宁高新区、咸安、嘉鱼、赤壁、崇阳等地布局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在咸宁高新区、嘉鱼等地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在咸宁高新区、咸安等地开发专用车

参与国家标准1项;制修订地方标准5项;制修订团体、企业标准15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1项;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医药健康

生物制药;生物农业;生物医学工程;高性能医疗器械;健康产业;医养融合;文化体育旅游;健康食品

(1)积极发展生物全产业链,在咸宁高新区布局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在咸安、通城发展生物制药、精准诊疗等;其他有条件县、市发展生物制药、生物农业等(2)构建以各县(市、区)为支撑的大健康服务网络体系和健康食品生产体系;支持沿长江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着力打造长江黄金文化旅游带,加快建设长江流域公园城市

参与国家标准1项;制修订地方标准10项;制修订团体、企业标准20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1项;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智能制造

光电;智能机电;智能装备;应急装备

以咸宁高新区为核心区,重点发展激光、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产业;以赤壁、嘉鱼、通城、崇阳为发展区,重点发展高端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

参与国家标准1项;制修订地方标准5项;制修订团体、企业标准15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1项;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集成电路

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与材料业

以咸宁高新区为核心发展区,建设航星光电子集成高新科技园,重点布局光通信芯片、车用元器件及配套产业等

参与国家标准1项;制修订地方标准5项;制修订团体、企业标准15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1项;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生态农业

茶产业;油茶产业;绿色果蔬(赤壁猕猴桃、崇阳丰水梨);楠竹;苎麻

依托咸安、嘉鱼、赤壁等地富硒土壤和优质水资源,发展高附加值健康食品;依托通城、崇阳及通山县,建设幕阜山绿色产业带    

参与国家标准2项;制修订地方标准10项;制修订团体、企业标准20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2项;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食品饮料

食品制造(保健食品发展,拓展茶深加工产业链,发展保健茶、药用茶等);农副产品深加工(粮、油、茶等农产品深加工,楠竹深加工);饮料制造

依托港口物流优势,黄袍山国家油茶示范园、赵李桥砖茶产业园、羊楼洞茶产业园等项目发展粮、油、茶等深加工;依托咸宁竹循环经济产业园、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等项目,做大做强茶饮料、楠竹深加工等产业

参与国家标准1项;制修订地方标准10项;制修订团体、企业标准20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1项;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生态旅游

文化旅游产业

幕阜山咸宁片区生态旅游资源;整合三国赤壁主题文化旅游;茶文化旅游(羊楼洞);休闲旅游(竹林)

参与国家标准1项;制修订地方标准10项;制修订团体、企业标准20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1项;形成较完善的标准体系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和品牌培育工程,突出专利促进、品牌引领、地理标志支撑产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五大工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形成仲裁调解、专业机构、社会力量、行业自律多元联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考,全方位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聚焦特色产业布局,打造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经济,以地理标志产业为支撑的特色经济精品。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健全行政执法体系。

(四)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万千百”质量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等质量提升行动,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产品、区域质量提升,持续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优秀项目服务企业覆盖面,巩固深化质量提升工作成果。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生产许可的约束作用和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威慑作用,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鼓励消费品生产企业主动履行缺陷召回义务。

(五)推进计量强基提质行动。以服务全市重点产业为核心,切实推进科学、民生、能源、产业计量技术基础建设,提供产业链需要的全面计量检定、校准及测试服务,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计量体系,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和计量法制体系,加快计量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高水平计量检测中心和实验室建设。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计量建设。切实强化民生、企事业单位计量监管,高度重视计量管理科学化、法治化建设,加大计量监管力度和企业计量管理工作力度。

(六)提升检测认证服务水平。依托市、县(市、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构建咸宁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中心)试点;围绕健康食品及饮料产业集群,建设特色产业“一站式”服务平台试点;依托对外服务大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场所开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商标、专利、特种设备等质量技术服务。到2023年底,按照上述三种“一站式”服务形态,形成经验,全市推广;到2025年,形成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为核心,以知识产权、登记注册、产业研究、科技创新等为延伸,协同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成覆盖全市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体系和网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七)加强品牌培育建设。加强质量品牌培育创建,厚植品牌发展土壤,积极培育企业品牌文化,以品牌体系支撑高质量发展体系,促进行业品牌、地区集群品牌和地理标志发展。完善优势商标名录,围绕茶叶、蔬菜(莲)、生猪(鸡禽及蛋制品)、中药材、特色淡水产品、油茶、竹、桂花等农业主导产业链,在优势产业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和运用,全面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引导企业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培育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积极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助力乡村振兴。以重大宣传活动为抓手,加大咸宁品牌推广力度,增强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提升咸宁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一)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监管效能,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健全餐饮服务经营自查报告制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专项行动。贯彻实施《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规范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经营行为。促进培育和发展特殊食品和食品饮料产业。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工作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舆情快速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抽检监测,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和消费警示,加强食品安全源头追溯、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智慧化、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机器换人”“机器助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构建统一、高效、智能化检查、精准化监管的“互联网+信用监管”模式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体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系列整治行动,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多部门协作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专栏5  食品安全监管主要量化指标

食用农产品

2025年,基本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

食品生产监管

不符合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处置率达100%

食品经营监管

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自查自纠报告率100%,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达80%;年度快检批次数不少于8批次/千人;社会餐饮明厨亮灶率达到60%以上。

食品监督抽检

全市食品年抽检样本量达到5批次/千人

食品安全满意度

食品安全满意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示范创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达70%。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的重点监管,加大无菌药品、抽检不合格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属地责任,完善药品生产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加强药品生产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基本药物抽检,及时管控违规销售处方药引发的舆情风险,严厉查处药品生产和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全面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人制度,实行生产企业风险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加强经营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定期开展风险排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医疗器械追溯制度,依职责逐步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唯一标识制度及产品追溯制度。

专栏6  药品安全监管主要量化指标

药品抽检

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医疗器械抽检

医疗器械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药品流通监管

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每年至少覆盖检查 1次

医疗器械监管

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每年至少覆盖检查1次

药品安全监测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1200份/百万人,药品不良反应县报告比例达100%

医疗器械安全监测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400份/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县报告比例达100%

化妆品安全监测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120份/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县区报告比例达100%

(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突出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提升一类行业的要求。落实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强化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推动经营者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倒逼企业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推动政府部门联合监管、共同治理。强化抽查结果应用,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健全完善消费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工作举措,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能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照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制度要求,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统筹运用监督抽查、生产许可、专项整治等手段,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督执法,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四大行动”运用好湖北省特种设备监管大数据平台系统,推进咸宁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及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化解人机比矛盾突出问题,力争不发生一般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五、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一)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依法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广告整治工作,围绕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房地产等重点商品或服务,加大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推动公益广告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加强对媒体、互联网、户外广告的监管,坚持广告宣传正确导向,严厉打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广告,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创新广告监管方式,依托全国、全省广告监测监管平台和全市广告监测监管系统,健全广告监管机制,提升智慧监管,依法惩处违法广告行为。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的作用,强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主体责任,引导广告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合同行政监管。适应新形势下合同行政监管的要求,厘清职责,依法监管,以信用监管为主要手段,全面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线上重点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加大社会参与度、影响面。对已经开展过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适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检查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合同行政指导,创新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三)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监督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和分类分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则,加强对网络市场新业态研究分析,探索符合网络交易发展和监管规律的新路径、新模式,提升对网络市场发展与规范的综合研判和治理能力。大力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应用,做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智慧网监”APP及省市场监管局网监系统的培训、应用和推广工作。持续开展网络长江禁捕、网络野生动植物市场等日常性监测。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对涉及主体审核把关、促销经营行为、促销商品信息等开展靶向式监测,依法快速处理监测结果,提升网络交易监测效能。深化职能部门协同,继续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成员单位间信息通报、定期会商、执法协作等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加强其他领域监管。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推动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整治常态化。加强野生动物、拍卖、文物、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构建高效能市场监管体系

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活力、秩序、安全、质量的市场治理目标,完善监管制度规则,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参与等手段赋能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

(一)加快监管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夯实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建立健全涉及许可审批、监管检查、执法办案、消费维权、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体系、制度规定、工作细则和程序规范,提高制度规则质量,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二)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健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深化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资源,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立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制度,全面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提高大数据执法运用能力,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

(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制定标准、品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九大类人才培养的中长期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分层分线加强对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采用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实现“十四五”时期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重点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执法领域,分类健全执法人才库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发现并培养一批岗位能手、业务骨干和执法尖兵。加强专业人才引进,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优化干部知识、年龄结构,完善各层次人才梯队。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专业检查设备用具配备,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

(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快构建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法制的“一案三制”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统一权威的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完善全链条管理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发应用市场监管应急预警指挥平台,运用新技术新方式,做好风险防范、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救援善后等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应急预案,加强打击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方面的应急措施储备。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应对舆论热点。

(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和区域协作机制。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消费维权服务站、市场监管基层消费维权品牌——消费维权工作室、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线上ODR企业等四位一体的线上线下消费维权机制。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咸宁”活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创品牌、树标杆、做榜样,培育创建一批优势明显、特点突出、带动力强的榜样级的四大安全示范单位和示范乡村,实施市场监管宣传消费维权七进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进机关、进企业)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扩大线下无理由退货覆盖面。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市、区)和重点行业消费环境评价工作。

七、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市场监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市场力量、监管力量和社会力量,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共同治理,大力提升市场主体自治德治法治水平,强化综合执法、智慧监管和基层治理能力,着力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机制。

(一)完善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体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职能边界。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等机制。合理界定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限,坚持下放监管权限和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同步推进。统筹整合市市场监管条线工作部署,切实减轻基层机构工作负担。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层级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完善重大案件指挥交办、挂牌督办、指定管辖、公开通报和错案纠正制度,形成分工合理、运转有序的行政执法体系。完善监管执法部门之间、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线索通报和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行刑衔接、检验鉴定结果互认制度。充分发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作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编制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案件办案指引,推动案件办理“模式化”“规范化”,缩短案件查办时限,提高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效率。

(二)加强法治保障能力建设。发挥立法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立规,提高监管规则体系化水平。健全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权行使,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和免罚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落实常态化执法监督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强化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执法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肃查处渎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监管记录电子化、信息化程度,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省市场监管协同办案系统等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日常行政事项信息常态化。探索案件智能分析、执法辅助、掌上执法等数字化运用。探索“区域链”全执法过程电子化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统一化、高效化。

(三)加强智慧监管建设。推动建立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领域“信用+监管”场景应用,健全完善信用风险预警及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归集,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网络交易监管、企业信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产品信息化追溯、特种设备监管等共享协作信息化水平,形成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全链条监管闭环。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智慧审批一张网、智慧监管一张网、智慧服务一张网的深度应用,推进数字技术辅助决策和市场智慧监管,加强网络安全、系统运行保障和网络安全基础建设,实现市场监管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务。

(四)健全信用监管机制。通过淡化行政干预、强化宣传引导、细化申报类别、强化信用约束推进企业自主年报公示改革试点工作。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增强企业之间的交易安全,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交换共享信息,打破信息“孤岛”。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咸宁市大数据风险预警综合监管平台”,通过构建大数据模型,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风险预判能力和监管效能。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信用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清单和抽查工作细则,健全抽查对象库、检查执法人员库和综合监管平台,实行抽查计划、受检名单、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四公开”,不断提高监管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县(市、区)乡镇市场监管所实际,实施“一所一策”,按照市场监管所办公面积大小、监管任务体量、人员配备标准,采取分级、分类、分层方式推进基础建设工作,改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办公用房、配套用房、执法车辆、检验检测和执法装备等监管条件,提升基层监管现代化水平。

(六)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加强部门与行业协会沟通机制,推动各类行业协会树立自律意识,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支持行业协会创新行业自律方法,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本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推动行业协会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活动。鼓励行业协会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行业及市场发展动态,引导行业协会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形成自管自律、守法守德的新时代行业协会组织。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统筹、协调和实施机制,更好履行各级政府市场监管属地责任、创造性落实好规划任务,落实财政保障执法经费制度,形成全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领导,把发展规划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和协调落实,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牢牢把握市场监管的职责定位和使命担当,更好发挥市场监管服务大局的作用,加快推进新时代咸宁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完善体制机制

加强部门协同,各有关单位要适应改革集成要求,密切沟通协调,建立合作互动、优势互补的规划执行联动机制,共同推动跨部门跨领域重大任务落实。加强市县协同,各县(市、区)要将相关任务目标纳入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行动,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创造性落实好规划任务。广泛借智引脑,支持高校、社会研究机构等针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联合研究。强化宣传发动,广泛组织开展规划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

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执法经费制度,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确保市场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将实施本规划的经费按法定程序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保障相关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四、强化督查评估

各责任单位要按年度分解和落实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进度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落实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措施予以协调解决。要激发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复制推广,确保规划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