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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咸宁市“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207/2022-1029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咸宁市“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及相关科室:

现将《2022年度咸宁市“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2022年度咸宁市“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方案》,持续提升我市质量品牌发展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局2022年度“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积极融入和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51020”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增强企业“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意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支柱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在全市推动3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3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3家质量提升标杆企业,争取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水平为咸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3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广泛开展普适性的质量公益培训,普及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缺陷产品管理、知识产权、质量工具、品牌价值等基础知识,提高企业管理层及质量管理专职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每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强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通过“专家问诊”、“请进来培训”、“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质量咨询和技术服务。深入推进质量提升服务系列专项行动,通过协调配合推进“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产品质量技术‘巡回问诊’活动”等,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技术水平。鼓励行业组织和协会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支持省质量协会开展“千企万人QC小组质量提升活动”,支持省陶瓷工业协会实施《湖北省陶瓷行业质量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向企业一线延伸。

质量科

特设科

食品生产科

食品经营科

计量认证科

标准化科

知识产权科

60家

30家

30家

30家

50家

50家

50家

(二)支持3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

培养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组织专家团队,围绕重点产业集群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统计方法、5S现场管理、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开展“一市一域、一县一品”质量提升工作,推动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创新,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开展市、州、县级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引导企业对标质量奖评选标准,应用先进管理模式,发挥骨干企业领头雁、排头兵作用,带动相关产业链、聚集区整体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协调科、质量科)

(三)培育3家标杆企业

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辖区企业质量发展状况,建立标杆企业培育梯队,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培育工作。引入高水平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家团队,针对标杆企业发展需求,提供专业“店小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相应经费,通过质量提升项目为标杆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综合运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支持标杆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发挥标准创新的驱动作用。支持标杆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开展“湖北品牌”培育与建设工作,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指导争创长江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长期、常态化开展指导和服务,全面提升标杆企业质量品牌发展水平。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总结标杆企业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开展交流推广活动,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协调科、标准化科、质量科)

(四)积极争取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

2022年省局聚焦“51020”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将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化工及能源、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先进材料、现代纺织、高端装备等产业方面,探索建设10个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各县、市、区局和市局高新分局应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强省发展部署和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创新发展和市场主体需求,将检验检测向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以及标准制定等中试生产的全产业链推进,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作用,积极争取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的探索建设试点工作,为我市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质量科)

(五)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水平

统筹县域综合服务站建设,原则上每个县区至少围绕一个产品品种或产业园区开展质量提升工作,至少建成并投入使用一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力争年底全实现“一站式”服务县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协调科)

(六)持续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高新分局应按照《湖北省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湖北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重点围绕公共体育、养老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文旅休闲等行业,以问题为导向,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质量提升。培育和树立服务业质量标杆,鼓励服务企业积极争创各类质量奖,促进服务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质量科)

(七)拓展质量提升活动覆盖面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高新分局应在前期质量提升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发挥龙头企业产业链优势,联合经信、商务、发改等部门,综合提升我市产业质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第三方行业协会组织带动作用,积极提供资源和政策支持,引导质量提升向小微企业延伸。(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宣传科、质量科)

(八)广泛宣传,积极推广

要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宣传科、质量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调动各级各部门、相关企业和组织的积极性,集中优势资源力量,以服务“51020”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统筹推进“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

(二)加大工作投入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湖北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和财政支持,有条件的应设立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经费,高效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各项质量提升活动。

(三)加强总结宣传

各单位要丰富工作内容形式,及时收集梳理质量提升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工作推进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经验和案例应及时报送至市局质量发展和产品监督管理科,并于12月10日前报“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工作总结及服务企业名单。

联系人:宋  芳

联系电话:8136206

电子邮箱:666607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