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07/2022-1029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咸宁市“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及相关科室:
现将《2022年度咸宁市“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2022年度咸宁市“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方案》,持续提升我市质量品牌发展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局2022年度“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积极融入和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51020”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增强企业“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意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支柱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在全市推动3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3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3家质量提升标杆企业,争取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水平,为咸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3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广泛开展普适性的质量公益培训,普及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缺陷产品管理、知识产权、质量工具、品牌价值等基础知识,提高企业管理层及质量管理专职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每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强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通过“专家问诊”、“请进来培训”、“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质量咨询和技术服务。深入推进质量提升服务系列专项行动,通过协调配合推进“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产品质量技术‘巡回问诊’活动”等,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技术水平。鼓励行业组织和协会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支持省质量协会开展“千企万人QC小组质量提升活动”,支持省陶瓷工业协会实施《湖北省陶瓷行业质量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向企业一线延伸。
质量科 | 特设科 | 食品生产科 | 食品经营科 | 计量认证科 | 标准化科 | 知识产权科 |
60家 | 30家 | 30家 | 30家 | 50家 | 50家 | 50家 |
(二)支持3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
培养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组织专家团队,围绕重点产业集群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统计方法、5S现场管理、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开展“一市一域、一县一品”质量提升工作,推动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创新,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开展市、州、县级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引导企业对标质量奖评选标准,应用先进管理模式,发挥骨干企业领头雁、排头兵作用,带动相关产业链、聚集区整体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协调科、质量科)
(三)培育3家标杆企业
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辖区企业质量发展状况,建立标杆企业培育梯队,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培育工作。引入高水平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家团队,针对标杆企业发展需求,提供专业“店小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相应经费,通过质量提升项目为标杆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综合运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支持标杆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发挥标准创新的驱动作用。支持标杆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开展“湖北品牌”培育与建设工作,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指导争创长江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长期、常态化开展指导和服务,全面提升标杆企业质量品牌发展水平。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总结标杆企业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开展交流推广活动,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协调科、标准化科、质量科)
(四)积极争取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
2022年省局聚焦“51020”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将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化工及能源、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先进材料、现代纺织、高端装备等产业方面,探索建设10个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各县、市、区局和市局高新分局应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强省发展部署和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创新发展和市场主体需求,将检验检测向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以及标准制定等中试生产的全产业链推进,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作用,积极争取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的探索建设试点工作,为我市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质量科)
(五)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水平
统筹县域综合服务站建设,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围绕一个产品品种或产业园区开展质量提升工作,至少建成并投入使用一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力争年底全市实现“一站式”服务县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协调科)
(六)持续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高新分局应按照《湖北省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湖北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重点围绕公共体育、养老服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文旅休闲等行业,以问题为导向,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质量提升。培育和树立服务业质量标杆,鼓励服务企业积极争创各类质量奖,促进服务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质量科)
(七)拓展质量提升活动覆盖面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高新分局应在前期质量提升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发挥龙头企业产业链优势,联合经信、商务、发改等部门,综合提升我市产业质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第三方行业协会组织带动作用,积极提供资源和政策支持,引导质量提升向小微企业延伸。(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宣传科、质量科)
(八)广泛宣传,积极推广
要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分局、宣传科、质量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调动各级各部门、相关企业和组织的积极性,集中优势资源力量,以服务“51020”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统筹推进“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活动。
(二)加大工作投入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湖北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和财政支持,有条件的应设立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经费,高效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各项质量提升活动。
(三)加强总结宣传
各单位要丰富工作内容形式,及时收集梳理质量提升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工作推进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经验和案例应及时报送至市局质量发展和产品监督管理科,并于12月10日前报“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工作总结及服务企业名单。
联系人:宋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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