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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207/2021-3976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2-11-26 15:20

咸政发〔201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已于11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6日

咸宁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全市上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幸福咸宁的重要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咸宁实现绿色崛起、加快建设鄂南强市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质量兴市战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咸政发〔2009〕45号)和《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过去五年工作总体回顾

  我市质量兴市活动自2005年在赤壁市启动试点,至2007年在全市的六个县市区全面铺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以质取胜的科学发展观有力推进,“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有效机制逐步完善,全市纵横联动的“大质量”格局基本形成。2008年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兴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质量兴市”战略;2009年,市政府又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调整和加强了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2010年起实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及联络员会议制度。成立了以市(县市区)长为组长的质量兴市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把质量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2010年5月26日,市政府与省质监局签订了《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合作备忘录》。2010年12月6日市长办公会决定设立“咸宁市政府质量奖”。建立了质量报告制度,审定发布了2009、2010年《咸宁质量状况白皮书》。2010年底,市政府组织了全市《质量兴市绩效评价》。在2010年全省质量兴市绩效考核中我市被评为全省质量兴省先进单位。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建设取得明显成绩。

  (一)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争创精品名牌取得可喜成绩。目前我市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个,全市共有33家企业34个产品被评为“湖北名牌产品”, 湖北名牌数量居全省第8位;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件,位居全省第2位;全市优质农产品基地331万亩,正在使用的“三品”品牌共244个,其中有机食品标志8个,绿色食品标志32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志204个,“三品”总产值达2.79亿元。

  全市已建成11个国家、3个省级、28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十一五”期间,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1个,省级地方标准9个、市级地方标准1个、县级地方标准20个。我市累计有103家企业219个产品采用了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2010年全市名牌产品实现销售额213.34亿元,产品实现税额12.64亿元,名牌产品对GDP贡献率为41%,名牌企业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对全市经济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2010年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0.5%,同比上升3.45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全市累计创建国家A级景区17个(其中AAAA级7个,AAA级5个);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8个;星级旅游饭店40家(其中四星1家,三星级10家)。2010年全市共接待旅游者1027.8万人次,同比增长74.02%;旅游总收入51.1亿元,同比增长116.6%;门票收入13370万元,同比增长151.5%。

  (三)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2010年抽查食品类企业798家1601个批次,合格率89.9%,国家风险检测检查7家企业14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抽查61家餐饮服务单位的21个品种360批次,合格率为62.1%,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市有10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580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抽查基本药物55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基本药物品种。

  (四)农产品质量效益显著增长。截至去年底,全市优质农产品基地331万亩,正在使用的“三品”品牌共244个,其中有机食品标志8个,绿色食品标志32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志204个,“三品”总产值达2.79亿元。2010年全市共开展抽检34次,检测样品共1340个,蔬菜、水果综合检出率分别为3.24%和2.97%,禽畜产品、水产品抽检合格率100%。

  (五)工程质量安全有效保障。2010年,全市竣工项目100个,验收合格率100%,完成项目备案129项,备案率100%。全市创省“结构优质工程”27项,市“结构优质工程”54项,全市优质工程率达到50%,其中市直管项目优质工程率达57.3%。交通部门开展了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突出大型结构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交工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近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水利部门努力构建“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框架,单位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95%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实施了6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解决了91.54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六)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0年,温泉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5天,优于武汉城市圈其它城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09年(36750吨)削减2.6%;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09年削减0.5%,连续3年实现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二下降”目标,绿色GDP呈良性增长。咸宁荣膺省级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称号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跻身全国最适宜人居的200个城市之列。

  应该看到,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与沿海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质量总体水平不能适应咸宁建设鄂南强市的需要。市场主体还不够多也不够强,经济增长的环境质量约束日益明显,农业标准化基础比较薄弱,工业企业提升质量的内在动力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原创性产品和技术不多,生产和使用中资源能源消耗较大、污染排放物较多,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假冒伪劣现象还未得到根本遏制,服务业质量品牌建设相对滞后,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滞后于经济规模的增长,制约质量创新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总之,质量形势严峻,质量仍然是制约我市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突出问题。

  二、“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鄂南强市建设为目标,以标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为动力,以争创政府质量奖和商标名牌活动为载体,以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创新质量管理手段,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1、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到“十二五”末争取1家企业获得长江质量奖或长江质量奖提名奖,湖北名牌总数力争达到60个,培育销售收入超过50亿的名牌企业2家,超10亿的名牌企业5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支柱产业。可比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达到95%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6项,新建3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建立计量检测体系。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1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通过GMP认证和GSP认证。全市农业“三品”达到450个,主城区和县城的批发市场、菜市场和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2、工程质量全面提升。杜绝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发生,狠抓住宅工程质量,强化建筑节能和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备案率95%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回复率100%,精品工程数量进入全省前列;交通工程质量竣工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其中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65%;水利建设管理“五项制度”有效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较“十一五”有进一步提升。

  3、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2—3个,新增4A级以上旅游景区8—10家, 5A级旅游景区2—3家;新增3—5家5星级酒店,3家国际旅行社;争取1—2家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社”。商贸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培育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大型商贸企业。完善公交服务能力,提升出租运输服务水平,使市民及游客出行满意度显著提高。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其他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4、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90%。重点地区和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恢复,基本建立起全防全控的工业污染防控体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主要工作及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快培育自主品牌。坚持做强做大地方名牌企业和引进名优企业两手抓的原则,围绕巩固和发展一批,迅速壮大一批,开发储备一批的实施步骤,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依靠技术创新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的创新型企业。

  重点任务:

  1、加大精品名牌培育力度,完善名牌培育滚动计划。组织实施“精品名牌培育工程”,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争创工作,力争湖北名牌总数占到全省10%以上。鼓励企业制定5年或10年赶超计划,努力打造1家全国、全省知名品牌示范园区。

  2、加强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建设。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强“一品一标”指导力度,大力推进“商标富农”示范工程,力争“十二五”末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到8件,省著名商标达到60件以上,市知名商标达到120件以上。

  3、大力引进高技术含量产品和名优企业,优化我市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优化名牌产品发展环境,为名牌企业无障碍流动和健康发展提供便利和有效服务,增强名牌产品及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进一步提高对“品牌咸宁”建设的重视程度,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咸宁品牌整体形象。

  (二)引导重点企业建立卓越绩效模式。认真开展咸宁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走以质取胜发展道路。鼓励企业争创国家质量奖和湖北省长江质量奖。

  重点任务:

  1、引导重点企业大力宣贯、积极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积极采用6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工具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分别在6大支柱产业和5个产业集群中至少培养1家卓越绩效先进企业,逐步树立一批质量优、管理好、绩效卓越、核心竞争力强的标杆企业。

  2、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落实相关经费与奖励政策。到“十二五”期末,培育长江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1个、市政府质量奖15个、各县(市、区)质量奖18个;实现全市100家联系点企业学习贯彻政府质量奖评定标准、20家重点企业建立卓越绩效模式、3家卓越绩效先进企业成为行业标杆的“123”目标。

  3、在制造业以外的领域开展卓越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在银行、交通、旅游和其他服务行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通过推介政府质量奖及获奖企业,提高咸宁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带动更多企业加入到争创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的行列。

  (三)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提高重点产品和产业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重点任务:

  1、着力实施制造业改造提升工程,大力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在科研开发、标准化和品牌创建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石材建材、森工板材、食品饮料、涂附磨具、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等行业实现集群式发展,力争装备制造在“十二五”末达到800亿产业规模。

  2、大力推广精细化生产工艺、开发新产品,重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实现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围绕平安电工、犀利、瀛通、澳森、巨宁、田野、能一郎等品牌,进一步提高品牌集中度,重点开发高新绝缘电工产品,突破性发展精细化工产品,稳步发展森工产品,调整和巩固涂附磨具产品,适度发展汽车零部件和电子科技产品,重视国家级技术中心和检测中心的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到“十二五”期末咸宁自主知名品牌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亿元。

  3、着力培育食品龙头加工企业,扩大农产品行业加工规模,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加大品牌建设力度。积极培育软饮料制造、黑茶(精制茶)加工、果蔬加工、水产品加工、畜产品加工、粮油制品等一批食品产业集群和全国知名品牌,到2015年食品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4、加快开发新型建材,提高建材产品质量和档次,围绕玻璃、水泥、陶瓷、新型墙体材料等进一步做大建材产业;加大轻纺产业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轻纺产品附加值,扩大轻纺产业规模。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材和轻纺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50亿元。

  5、以生物、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为重点,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提高品牌知名度,加快项目引进,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培育1—2家产值过100亿元的高新企业,培育3—5产值过50亿元的高新企业,培育一批产值过10亿元的高新企业。

  (四)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都市农业,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重点任务:

  1、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围绕“咸安桂花、嘉鱼蔬菜、赤壁茶叶、通城茶油、崇阳香米、通山水果”等名优农产品,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积极打造精品名牌,大力培育和宣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做大做强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努力构建柑桔、茶叶、蔬菜、粮油、畜牧、水产和木本油料七个10亿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楠竹产业化和集群化,着力楠竹生产和竹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创新,十二五末实现综合收入40亿元。

  2、全面加强“三品一标” 建设,到“十二五”末争取全市农业“三品”达到45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00个、绿色食品120个、有机农产品2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达到5个,到201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标准楠竹场100万亩、有机茶园达到10万亩、标准化果园达到20万亩、标准菜园达到30万亩,建成40万亩优质无公害水稻基地、50万亩木本油料林基地和全国淡水鱼健康养殖示范区,每年新建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20个。

  (五)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重点任务:

  1、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属地管理责任制等制度,建立食品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长效监管机制。

  2、切实落实分段监管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到98%以上,流通领域进货索票率达到98%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

  3、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形成食品加工、生产、经营、餐饮企业严格自律的良好局面,切实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以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监督为重点,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基础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重点任务:

  1、鼓励广大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5%。制定出台《咸宁市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技术标准支撑作用,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抢占标准“制高点”,为企业赢得技术优势。

  2、实行分类指导,切实加强计量工作,使计量检测在提高质量、节能降耗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市主要工业企业100%建立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中小企业计量合格确认达到95%以上。

  3、加强质量监督,进一步扩大产品质量监督的抽查面、覆盖面,对关系到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进一步强化不合格产品监督后处理工作,整改合格率100%。

  4、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围绕涉及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不断改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七)加快推进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支柱产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任务:

  1、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的原则,整合检测资源和检测机构,提高检验检测基础设施与装备的共享水平、加大检测平台建设经费投入,新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0个,重点企业实验室10个。

  2、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规划及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建设苎麻纤维、森工制品、石材建材、机械电子、食品饮料、化工涂料、有色合金、涂附磨具等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检测中心,全面提升质量检测能力和水平,为我市支柱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健全以市级公共检测平台为龙头,以县级质检机构为骨干,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提高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努力适应药品抽验机制改革和药品快检需要。

  (八)整合旅游资源,突出质量效益,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努力把咸宁建成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和“中三角”城市群旅游中心城市。

  重点任务:

  1、加快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围绕“咸宁温泉”、“三国赤壁”、“核电新城”核心旅游品牌建设,提升旅游质量水平,努力创建国家级温泉旅游度假区,以长江为主线、以九宫山为重点、以市区为依托,力争3到5年建成国家级旅游强市。

  2、大力实施咸宁旅游环境提升工程、旅游交通便捷工程和旅游文化融合工程,巩固旅游标准化试点成果,积极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主要景区全面推行旅游服务标准化,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全面提升景区服务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

  3、继续深化旅游行业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到2015年,形成2至3家全国知名的旅游企业集团,1家旅游企业成功上市。

  4、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加强城市形象和精品景区、精品线路等旅游产品整体策划营销,加强与“中三角”城市群、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1+8”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咸岳九“小三角”的旅游合作,提升咸宁旅游核心竞争力。

  5、大力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认真开展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导游人员等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活动,认真创建全省A级旅行社,力争进入全省4A级的旅行社达到10家以上,5A级达到5家。同时,大力开展国际、国内等大型知名旅游名牌企业的引进工作,力争将中国国旅、中国青旅、中国康辉、上海春秋等旅游名牌企业引进落户咸宁。将上海锦江、希尔顿、香格里拉等国际国内知名旅游饭店品牌企业引进咸宁,提高咸宁旅游产业整体素质,提升旅游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九)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快速成长,进一步提升服务行业质量水平。

  重点任务:

  1、积极推进咸宁物流中心建设,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竞争能力较强的现代物流企业;大力宣传、推广物流国际、国家标准,推动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积极采用物流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全面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

  2、以“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评选、“双进工程”、家电下乡工程为切入点,对各大商场、超市、商户进行经营管理、商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开展重诚信活动、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和创商业品牌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商贸服务业的质量水平。

  3、交通、邮政、电信、电力、金融、医疗、宾馆餐饮业等行业要加大行业标准执行力度,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流程;积极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广泛开展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使得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指数有较大幅度提升。

  (十)坚持不懈抓好建筑、交通和水利等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努力建设一批精品工程、优质工程。

  重点任务:

  1、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严格实行节能分部专项验收制度;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完善分户验收制度。加强精品工程创建工作,落实创优工程激励措施,将工程质量精品创建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积极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2、强化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严把项目开工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关,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建设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和检测,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严肃查处各种工程建设违法行为,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3、强化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狠抓工程竣工验收,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推进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切实加强环境质量建设,不断巩固“创模”成果,健全提升环境质量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宜居、宜旅、宜业城市。

  重点任务:

  1、落实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规范和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继续落实好各阶段“减排”任务。

  2、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抓好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大力推进低碳示范城市试点建设,支持咸宁经济开发区实施生态化改造,进一步探索推进“企业内循环、产业间循环、园区大循环”的发展模式。

  3、进一步强化水环境治理,继续加强陆水、富水、淦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抓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

  4、不断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防范,形成集项目环评、环保验收、日常监管、在线监控、监测预警、应急防范为一体的全方位防控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质量兴市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形成质量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生产、优质服务,推动各行业不断提高质量水平。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制定落实财税、金融、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各级政府质量奖、精品名牌培育、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及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水平;加大质量检测机构的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集中财力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加大标准化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对参加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与修订及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给予政府资金资助或奖励。

  (三)抓好目标责任制落实。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每年报请市目标办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推动质量兴市有效开展,确保规划任务稳步实施。

  (四)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兴市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形成“质量兴市”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开展“质量月”、 “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 、“世界环保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政府质量奖”评定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开展质量分析和政策研究,定期编制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质量状况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