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6年第2号(总第24号)
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局总局关于服务业领域地方标准专项清理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地方标准复审及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专家复审、征求归口单位意见等程序,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等2项市级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咸宁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第四批)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
附件
咸宁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第四批)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废止日期 |
1 | DB 4212/T 58-2023 | 咸宁市“桂乡宁居”旅游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 | 2026年9月16日 |
2 | DB 4212/T 70-2024 | 咸宁市养老护理员等级评定指南 |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