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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8-21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格局,根据《咸宁市选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工作指引(试行)》,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咸宁市范围内关心食品安全事业、自愿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监督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关心食品安全情况,热心社会监督工作,具有基本的食品安全监督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五)自愿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遵守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规定。

以下人员可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者;在社区或相关行业有较高影响力者网约配送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退休干部职工、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

三、主要职责

(一)协助宣传。协助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科普知识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

(二)反映问题。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时,通过指定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受委托组织反映。反映问题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反馈意见。收集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作纪律

(一)不越权。不得以监督员名义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不谋私。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被监督对象的财物馈赠、宴请或其他利益。

(三)不泄密。对履职过程中了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尚未公开的监管工作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四)不传谣。不得擅自发布未经核实的食品安全信息。

(五)主动回避。发现本人与被监督对象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情形的,应当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受委托组织报告并申请回避。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符合选聘条件的咸宁市公民,可以进行报名,或经行业协会、外卖平台、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推荐,填写《咸宁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

(二)资格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选。

(三)名单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将在“咸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培训聘任: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监督要点、报告流程等;培训结束后,由市市场监管局颁发聘书和工作证件,正式聘任为咸宁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五)聘任期限: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期一般为2年,期满后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续聘需重新发放聘书。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4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渠道:

1.线上报名:有意者请将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568788497@qq.com(备注:咸宁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报名)

2.线下报名:有意者可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时间将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送至以下地点:

①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9号)四楼406食品协调科办公室,咨询电话0715-8138552;

咸宁市食品行业协会(咸宁市咸安区旗鼓大道48号)咸宁好吃佬食品有限公司二楼201室,咨询电话13677159099。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志愿服务,不领取薪酬。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咸宁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附件:《咸宁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