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广大经营主体、办事群众: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提升登记服务质效,现就启用新版登记文书及材料规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5月1日起,市场监管登记机关统一使用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办理各类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业务,原相关登记文书及材料规范同步停止使用。
二、2026年5月1日起,对提交材料、申请文书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登记备案办件,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退回修改,请广大办事主体严格按照新版规范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三、选择全程网办方式办理登记备案业务的申请人,为避免因规范切换影响业务办理进度,建议于2026年4月29日前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办件。
如需咨询新版规范相关事宜,可前往市民之家一楼C区涉企服务专区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详情。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咨询电话:0715-8135583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