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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启动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4-20

咸宁市启动第十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

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合同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咸宁市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信息公布活动。

一、公布范围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布条件的经营主体(含中央在咸企业、外省在咸企业、境外或国外在咸企业及其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用合作社、个体经营户等),均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活动。

二、公布条件

申请公布守合同重信用状况良好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在本市连续生产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

(二)申报年度期间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四)为我市近期公布的守重企业或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上报申请公布的企业。

三、公布标准

(一)企业管理体系健全

应用较先进管理体系(模式),有严格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合同(信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和规划;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有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合同(信用)工作;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二)合同签约行为规范

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使用格式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备案的合同,依法进行备案;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合同履约状况

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企业主动依法依约定承担责任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

(四)企业经营效益好

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五)企业社会信誉

产品或者服务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没有违反市场监管、财税、环保、安全、综治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有关管理部门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安全生产、金融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没有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积极处理或配合处理消费投诉和举报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荣誉,社会信誉良好。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守重企业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局公布的方式,公布相关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期为两年。

(一)申报阶段(即日—5月31日

自愿申报企业依据公布条件和标准,请于5月31日前登录湖北市场监管智慧服务一张网系统,进入合同服务专区,选择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栏目,填报有关申报数据信息后提交营业执照核发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

网址https://scjg.hubei.gov.cn/hbnqi/findInspection/contractService。

(二)受理和审核阶段(61日6月25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本辖区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经初审(需征求当地县、市、区有关部门或协会意见)后符合条件的,通过申报系统向市局报送推荐拟公布守重企业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受理本级登记企业的申报、审核。

(三)征信阶段6月26日-7月14日

市市场监管局对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企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通过相关官方媒体公告企业名单,征集社会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同时由市场监管局向相关直部门征求意见,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核实反映的问题并组织抽查。

  (四)公布和推荐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经综合评价符合咸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的,由市市场监管局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市主流媒体进行公布。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将择优推荐部分企业参加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

(五)制发证书阶段9月)

市市场监管局对咸宁市“守合同重信用”公布企业,发放咸宁市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证书、文件、牌匾。

五、全市各级受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申报企业请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一)市直辖区企业受理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管科,联系人:秦学思,联系电话:0715—8136158;

(二)赤壁辖区企业受理

赤壁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股,联系人:王劼,联系电话:13872164260

(三)咸安辖区企业受理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管股,联系人:李静、祝正林,联系电话:0715-8328328;

(四)嘉鱼辖区企业受理

嘉鱼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合同监管)股,联系人:邱莉,联系电话:13997537688;

(五)通城辖区企业受理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股,联系人:黎锦园,联系电话13476953663;

(六)崇阳辖区企业受理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合同监管股,联系人:汪曙光,联系电话:15997957339;

(七)通山辖区企业受理

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股,联系人:何炜,联系电话:13687141177。

附件:1.《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2.《企业申报填写说明

      3.《企业申报系统使用常见问题》

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docx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写说明.docx

企业申报系统使用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