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正文

网络交易及拍卖企业检查(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2-12

依据《电商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市场监管总局《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检查职责梳理如下:

一、检查事项

1.市商务局:组织贯彻执行上级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拍卖企业是否填报年度信息公示、证照有关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及是否依法办理变更、营业执照是否有效或迁移、批准证书是否逾期、有无组织拍卖会或营业纳税证明、有无拍卖师等事项进行核查。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网络交易企业:

1.检查网络交易企业经营资质、亮照亮证情况;

2.网络交易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对拍卖企业:

1.企业经营是否正常,有无连续一年以上停业或已转行经营的情况。

2.企业是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有无有照无证或有证无照现象;有无从事超出许可范围的经营项目的情况。

3.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与登记注册信息是否一致;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书经营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期经营的情况。

4.网络拍卖企业是否在企业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收费标准、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是否按照规定公示拍卖企业资质、拍卖师等信息。

5.企业是否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等;核实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

6.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拍卖行业规范要求,有无存在无证经营、不正当竞争、恶意串通、虚假宣传等行为;拍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

7.企业是否如实记录和保存拍卖交易信息,包括竞买人信息、拍卖标的信息、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

8.拍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9.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是否存在推诿、拖延等情况。

10.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是否存在泄露、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二、检查流程

1.发起检查任务。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检查任务,按照既定的抽取比例,从全市网络交易及拍卖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将检查任务推送至市商务部门。

2.抽取检查人员。各参与部门分别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

3.实施现场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前联系被检查企业,要求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联合检查组前往被检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公式检查结果。参与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