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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咸宁市市级地方标准复审结果意见(第二批)的函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8-14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地方标准复审及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地方标准复审工作。复审清理的基本原则为:一是超出“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范围的;二是同一标准化对象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三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发生重大调整,涉及的关键技术、使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标准有效实施的;四是仅用于约束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系统内部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的;五是其他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规定的不予立项的情形。

经复审,拟废止9项咸宁市地方标准(见附件1)。现征求贵单位对清理结果的意见,对不同意废止的项目,请归口单位说明理由,给出复审的建议(继续有效)和依据,按附件2填表,于2025年8月28日前书面反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电子邮箱:2733874886@qq.com),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同时,此文件将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联系人:陈向斌,吴小平

联系电话:8131609,18727806863


附件:附件1:咸宁市现行市级地方标准复审意见表(第二批).xlsx

      附件2:不同意废止地方标准的意见建议表.doc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