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鄂市监网合函〔2022〕74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咸宁市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示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一)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公示条件
申请公示守合同重信用状况良好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在本市生产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
(二)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示。
三、公示标准
(一)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品牌商誉度高;企业采用较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并持续保持取得时的条件和要求。
(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三)合同签约行为规范
订立的合同合法、内容具体、条款清楚、责任明确、手续完备;依法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书面签约率达到100%;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登记、备案的格式合同,依法进行登记、备案;有签约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
对外订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达100%;因客观原因造成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件承担违约责任;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
(五)社会信誉好
在安全生产、金融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无违反市场监管、财税、环保、安全、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及时、妥善、主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整体信誉较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经营异常名录、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主申报阶段(5月10—6月10日)
自愿申报企业依据公示的条件和标准,填写《咸宁市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按要求整理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准备1份,按时间要求提交申报企业住所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网监合同科(股);申报表样式可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cjg.xianning.gov.cn/)及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下载。
(二)分级受理、初审及征信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本辖区企业的申报,汇总本辖区受理情况,致函当地发改、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水利、财税、应急、人民银行等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受理市直本级登记企业的申报、审核、登记。
(三)公示阶段(7月下旬)
市市场监管局对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企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经综合评价符合咸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的,由市市场监管局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省市主流媒体统一公布。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将择优推荐部分企业参加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
(四)制发证书阶段(8月-9月)
市市场监管局对咸宁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发放咸宁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文件、牌匾。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制发文件并颁发公布证明。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是市场监管部门发挥信用监管、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咸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增强服务发展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工作质量。广泛宣传发动,把更多更优的诚实守信企业推向全市、全省、全国。
(二)加强审核把关
各地要严格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2020—2021年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企业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消费投诉量较大且处置不到位、相关抽查抽检监测问题较多、申报企业因负面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属实等情形的企业,不得纳入此次公示活动范围。系统内部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移出的,取消申报资格。要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将拟公示名单以多种方式,分别征求当地发改、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水利、财税、应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单位的书面意见,在统一向社会征信后,择优逐级推荐。
(三)严格工作纪律
各地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吃请及礼品礼金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增加环节和设置非法定限制因素,严禁弄虚作假。要按时、按要求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拟公示企业名单和工作总结(涉及企业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由承办单位存档)。
请各地于2022年7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拟公示名单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科。
六、全市各级受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申报企业请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一)市直辖区企业受理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科,联系人:冯瑶,联系电话:0715-8136158,邮箱:290651107@qqcom;
(二)咸安辖区企业受理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股,联系人:祝正林,联系电话:0715-8328328,邮箱:429600283@qq.com;
(三)嘉鱼辖区企业受理
嘉鱼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合同监管)股,联系人:邱莉,联系电话:0715-6069501,邮箱:1305832253@qq.com;
(四)赤壁辖区企业受理
赤壁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股,联系人:殷志远,联系电话:0715-5350368,邮箱:944924431@qq.com;
(五)通城辖区企业受理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股,联系人:黎锦园,联系电话:13476953663,邮箱:350999224@qq.com;
(六)崇阳辖区企业受理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股,联系人:程青,联系电话:15872080788,邮箱:547359109@qq.com;
(七)通山辖区企业受理
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股,联系人:徐臣强,联系电话:0715-2907016,邮箱:604906295@qq.com。
附件:咸宁市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附件:咸宁市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docx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
编 号:
咸宁市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申报企业(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机关
承 诺 书
我公司自愿申请参加咸宁市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评价活动。现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并同意将申报内容对外公示。
我公司对所报内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申报企业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咸宁市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四、企业主营业务合同格式文本;
五、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六、本企业行业资质等级证、相关体系认证证书;
七、2020-2021年度企业信用状况资料及相关荣誉资料;
八、2020-2021年度企业参加公益事业(或捐赠)材料;
九、企业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十、十四届和十五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复印件(没有可以不附)。
咸宁市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
企 业 名 称(全 称) | |||||||||||||
经济性质 | □国有 □集体 □私营 □外资 □个体 □其他 | ||||||||||||
经营地址 | 市 区/县(地址): | ||||||||||||
注册资本 | 发照机关 | ||||||||||||
成立日期 | 经营期限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职 务 |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 |||||||||||||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公司类型 | 行业类别 | 在职员工 | 人 | ||||||||||
企业联系方式 | 邮政编码 | 网 址 | |||||||||||
企业联系人 | 姓 名 | 职 务 |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
主 要 股 东 构 成 | |||||||||||||
股东名称 | 投资金额 | 投资比例 | 备注 | ||||||||||
二、经营管理和合同管理
经 营 管 理 | ISO质量认证 | □已认证 □未认证 |
知识产权 |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 件; 专 利: 件; 有效注册商标: 件; 驰名商标: 件。 |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投入总额: 万元 | |
销售(服务)情况 | 产品主要销售(服务):国内: %; 国外: %。 | |
稳定销售(服务)客户占: %。 | ||
采购情况 | 主要供应商: 国内: %; 国外: %。 | |
稳定供应商占: %。 | ||
合 同 管 理 | 合同管理机构 | □独立合同信用管理机构 □相关业务机构兼管 □没有 |
合同管理机构名称 | ||
合同管理人员 | 专职: 人,兼职: 人; □无 | |
具有合同管理资格证: 人 | ||
合同管理 人员学历 | 硕士 人,本科 人, 专科 人,其他 人。 | |
合同管理制度 | □ 有 □ 无 | |
合同管理台帐 | □ 有 □ 无 | |
使用合同 示范文本 | 占合同总量的 %。 | |
应备案格式条款 | □ 已备案 □ 未备案 □ 无应备案格式条款 | |
违法违规合同 | □ 有 □ 无 | |
司法、仲裁机构 认定的无效合同 | □ 有 □ 无 | |
执行仲裁机构、 法院的生效文书 | □ 有 □ 无 |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
合 同 签 订 | 项 目 | 年 度 | 份 数 | 金 额(万元) |
签订书面合同 | 2018-2019 | |||
2020-2021 | ||||
使用合同 示范文本 | 2018-2019 | |||
2020-2021 | ||||
使用格式合同 | 2018-2019 | |||
2020-2021 | ||||
合 同 履 行 | 变更合同 | 2018-2019 | ||
2020-2021 | ||||
解除合同 | 2018-2019 | |||
2020-2021 | ||||
本方违约 | 2018-2019 | |||
2020-2021 | ||||
对方违约 | 2018-2019 | |||
2020-2021 | ||||
如约履行 | 2018-2019 | |||
2020-2021 | ||||
合 同 争 议 | 发生合同争议 | 2018-2019 | ||
2020-2021 | ||||
处理合同争议 | 2018-2019 | |||
2020-2021 |
四、履约能力和企业信誉
履 约 能 力 | 年份 项目 | 2020年(万元) | 2021年(万元) | |||
资产总额 | ||||||
流动资产 | ||||||
应收账款 | ||||||
存 货 | ||||||
净 资 产 | ||||||
负债总额 | ||||||
流动负债 | ||||||
主营业务收入 | ||||||
营业收入净额 | ||||||
利息支出 | ||||||
利润总额 | ||||||
净利润 | ||||||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 ||||||
企 业 信 誉 | 名称 项目 | 内 容 | 授予单位 | 授予时间 | ||
企业优良信誉 | ||||||
企业不良信息 | 内 容 | 实施单位 | 发生时间 | |||
五、其它信用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 | 企业年报上报及时 | £ 是 □ 否 |
企业是否列入异常名录 | £ 是 □ 否 | |
食品安全问题 | □ 有 □ 无 | |
特种设备安全问题 | □ 有 □ 无 | |
商标侵权 | □ 有 □ 无 | |
虚假广告宣传 | □ 有 □ 无 | |
合同欺诈 | □ 有 □ 无 | |
不正当竞争、传销 | □ 有 □ 无 | |
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及时有效 | £ 是 □ 否 |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 □ 有 □ 无 | |
税款缴纳 | 依法纳税 | □ 是 □ 否 |
拖欠税款 | □ 有 □ 无 | |
纳税信誉级别(2020-2021) | □ A □ B □ C □ D | |
银行信贷 | 获取银行贷款 | □ 有 □ 无 |
如约还贷 | □ 是 □ 否 | |
人民银行信誉不良记录(2020-2021) | £ 有 □ 无 | |
环境保护 | 生产经营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 £ 有 □ 无 |
产品或服务违反环保规定 | □ 有 □ 无 | |
被环保部门查处 | □ 有 □ 无 | |
海关 | 进出口违法行为 | □ 有 □ 无 |
安全生产 | 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 □ 是 □ 否 |
生产设施安全隐患 | □ 有 □ 无 | |
重大安全事故 | □ 有 □ 无 | |
被应急部门查处 | □ 有 □ 无 | |
产品质量 | 生产领域不合格产品 | □ 有 □ 无 |
不合格产品占: % | ||
被相关质量部门查处 | □ 有 □ 无 |
劳动保险 |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 □ 是 □ 否 | |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占员工总数: % | |||
拖欠员工工资 | □ 有 □ 无 | ||
是否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相关保险 | □ 是 □ 否 | ||
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 | □ 有 □ 无 | ||
公益事业 | 公益捐赠 | □ 有 □ 无 | |
捐赠对象(单位、个人) | 金 额 | 捐 赠 时 间 | |
捐赠折合总金额 | 人民币: 万元 | ||
其它形式的捐赠 | |||
六、评价信息(本页内容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合同监管部门填写)
企业分类 监管类别 | □ A □ B □ C □ D |
合同制度建设 | £ 完善 □ 较完善 □ 一般 □ 较差 □ 未建立 |
合同机构设置 | □ 健全 □ 较健全 □ 一般 □ 较差 □ 未设置 |
合同岗位职责 | □ 明确 □ 较明确 □ 一般 □ 较差 □ 无 |
合同授权委托 | □ 严格 □ 较严格 □ 一般 □ 不严格 □ 无 |
合同签约管理 | □ 严谨 □ 较严谨 □ 一般 □ 不严谨 □ 无 |
合同履约管理 | □ 很严谨、很及时 □ 较严谨、较及时 □ 一般 □ 较差 □ 无 |
合同档案管理 | □ 完善 □ 较完善 □ 一般 □ 不完善 □ 无 |
简 要 评 价(含结论是否推荐) | |
市场监管局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 表 说 明
1.请用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本表。
2.“编号”由受理机构填写;监管评价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填写;其余部分由申报单位填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企业营业执照核发地市场管理局。
3.申报递交的文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企业基本信息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5.主营业务:根据企业最近二年经营状况填报。
6.行业类别:按照统计局行业划分标准填定。分别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7.主要股东构成:按出资金额,填写前五位大股东信息,不足五位的全部填写。
8.合同管理制度:填写企业目前已建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目录。
9.合同示范文本:政府相关部门制订和推广使用的合同文本。
10.合同格式文本:企业为了重复使用而单方面预先拟定的合同文本。
11.无效合同: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认定的无效合同。
12.企业优良信誉:包括企业取得的从业资质等级状况,近二年来在国内外获得的荣誉,驰名商标,银行信用等级,税务信用等级,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国资经营信用评级,产品质量信得过、物价和计量信得过、税务和财务检查评比奖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省级以上媒体的肯定和排名。
13.企业不良记录:包括被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判罚、处罚的记录,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媒体披露的不良行为。
14.公益事业事项附有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