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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区口罩等 防疫用品集中配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2-12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单位:

为保障咸宁市城区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市场供应,经市指挥部同意,决定在咸宁市城区实行口罩、消毒液、酒精集中配送统一销售,现将《咸宁市城区疫情期间医疗用品零售集中配送统一销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按照属地管辖和温泉城区疫情防控责任分工,对照52家定点药店,进行认真梳理确认,实行定期巡查,确保监管不缺位。

2.要加强巡查监管,重点对定点药店销售口罩限价限量情况进行巡查,查看销售记录台帐,是否做到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的价格和数量销售、是否详细记录销售情况,确保巡查不走过场。

附件:1.咸宁市城区口罩等防疫用品集中配送的实施方案;

          2.关于口罩消毒液酒精实行定点限量限价销售的通告;

          3.定点药店集中配送统一销售记录表(口罩)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2日

附件1:

                                 咸宁市城区口罩等防疫用品集中配送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市场监管,确保供应充足,市民能购买到,市场价格稳定,根据目前市场市场销售情况,制定集中配送统一销售方案:

一、集中配送时间

2月13日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终止之日

二、集中配送范围

主要配送口罩、消毒液、酒精,配送点为咸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具有资质的52家定点药店

三、配送实施程序

(一)保障市场供应。在市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下,与市内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洽谈,确保口罩、消毒液、酒精每天市场投放量稳定。经协调,先期预定一次性医用口罩50万只,每天市内投放量5万只。

(二)选定配送企业。经协调,确定由湖北高济民联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高济民联免费配送致各药店(含13个乡镇)负责集中统一配送,负责对52家定点药店进行配送口罩、消毒液、酒精。口罩配送免费,消毒液、酒精按照市场配送价进行批发配送。

(三)限价限量销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定点药店发送通知,对集中配送的口罩实行限价限量销售,销售价0.9元/只,每人凭身份证每天购买10个,不得代购,并做好销售记录。消毒液、酒精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配送价加价15%进行销售,限量500ml。各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统筹协调。市局价监科负责与湖北高济民联公司沟通协调,要专门建立口罩配送情况台账,并定期报送配送情况。每次配送由定点药店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药店不愿意接受配送、未正常营业等情况应做好记录。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正面宣传,广泛报道市政府各级部门正在努力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的好政策、好做法,引导消费预期,避免引起群众哄抢、囤积。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定点药店销售情况巡查检查,定时定点进行巡查,规范明码标价,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和数量。对不明码标价、提高销售价格、弄虚作假销售等行为的依法查处。

附件2:

关于口罩、消毒液、酒精实行定点限量限价销售的通告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信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千方百计组织货源保障市民应急之需,现就市区定点药店销售口罩等防疫用品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月13日开始,将通过市指挥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52家定点药店向市场投放定量口罩、消毒液、酒精,具体由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免运费集中配送。

二、口罩实行限量限价销售,统一售价0.9元/个,每人每天凭身份证限购10个,不得代购。消毒液、酒精由药店按配送价加价率不超过15%进行销售。

三、请广大市民规范使用消毒液、酒精,不得混合使用,勿在空气中直接喷洒,远离火源。未使用完的必须密封存放,避免儿童接触。

四、各定点药店销售时要严格限量限价销售,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并做好销售登记,随时接受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

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检查,对不按规定价格销售、哄抬价格、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定点资格,并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广大市民若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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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定点药店集中配送统一销售记录表(口罩)

药店名称: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销售时间

销售数量

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