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个协字〔2025〕27号)文件要求,咸宁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结合县(市、区)上报的表彰候选对象的事迹情况,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经研究确定推荐表彰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曾伏生,男,1966年6月生,中共党员,湖北省个私协会副会长,咸宁市个私协会副会长,通城县个私协会副会长及党委副书记。2000年以来,他由注重家庭情怀到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的身份转变和人格升华,始终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不忘初心、带领广大会员奋发创业,有力推动了通城个私经济蓬勃发展。
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咸宁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咸宁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小个专”党建工作为抓手,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取得了一定成绩。2021年荣获省局“小个专”党建工作突出单位;2022年荣获全国个私协系统先进单位;2024年荣获全国“问情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邓楚方,男,1966年4月生,中共党员,在赤壁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担任秘书长职务,目前已在协会工作6年。该同志自2019年履职以来,始终以“服务个体工商户、助力民营经济”为初心,用脚步丈量市场需求,用实干破解经营难题,在平凡岗位上书写基层协会工作者的责任担当,赢得广大会员、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9号
联系电话:0715-8260869;邮箱:312452444@qq.com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
咸宁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