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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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安区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4-07-23
序号抽样单号检验报告编号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被抽样单位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生产者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SBJ24421200485230001XNGJ02Z2024-S1001油条2024-3-19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高新第十七号牛肉面馆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1公斤,货值0元。已销售1公斤,库存0,封存0(其他),召回0,下架0公斤(其他)。
二、未完全召回原因:已销售完毕,三、原因排查:当事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SBJ24421200485230001XNGJ02Z2024-S1001油条2024-3-19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高新第十七号牛肉面馆一、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1公斤,货值0元。已销售1公斤,库存0,封存0(其他),召回0,下架0公斤(其他)。
二、未完全召回原因:已销售完毕,三、原因排查:当事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