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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咸宁市政府质量奖拟授奖组织公示

来源: 咸宁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2-12-05


根据《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咸政规〔2017〕9号)质强办(市场监管局)按照“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第咸宁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经过推荐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专家评委会审议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程序,经市政府同意,拟推荐湖北中天云母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金仕达医疗(咸宁)有限公司为咸宁市第届政府质量奖拟授奖组织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体现民意,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拟奖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125日至2022年12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奖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121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质强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5-8131609  电子邮件:825518785@.com

通信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9号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2室

邮编:4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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