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咸政规〔2017〕9号),市质强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第十二届咸宁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经过推荐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专家评委会审议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程序,经市政府同意,拟推荐湖北中天云母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金仕达医疗(咸宁)有限公司为咸宁市第十二届政府质量奖拟授奖组织。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体现民意,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拟奖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奖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2月1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质强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5-8131609 电子邮件:825518785@.com
通信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9号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2室
邮编:437100
咸宁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