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监管执法检查>>正文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安麦盟蔬果鲜生海德店)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9-30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No:202602243

粉丝(正宗贺胜鸡汤粉)

铅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实测值218mg/kg,标准指标≤200mg/kg)

咸安麦盟蔬果鲜生海德店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粉丝10公斤,货值160元,抽检数量1.36公斤(备样0.63公斤);已销售粉丝8.78公斤,退货1.22公斤,库存粉丝0公斤,封存粉丝0公斤,召回粉丝0公斤,下架粉丝0公斤。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粉丝

2.原因排查:经营者缺乏对该食品的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提交整改报告。主动发布召回公告,完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信息公示链接:

相关链接:食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