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202600818 | 豆皮 | 甲苯酸及其钠盐 | 咸安区凯凯卤菜店 | 1.产品控制:当事人销售3.5千克。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豆皮。 2.原因排查:经营者缺乏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菜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告诫,免予行政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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