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报告编号:202503636 | 龙眼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咸宁市咸安区天嘉超市店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110公斤,已销售104.8公斤,损耗5.2公斤,库存0(其他),封存0公斤(其他),召回0(其他),下架0公斤(其他),未完全召回原因:已销售完毕,无法联系消费者; 2.原因排查: 当事人没有检验设备; 3.问题整改:加强食品相关知识学习、落实好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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