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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湖北省新联商贸有限公司)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1-05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No:F25CTXL20111

红糖

二氧化硫残留量

湖北省新联商贸有限公司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红糖25公斤,货值345元,抽检数量2.55公斤;已销红糖25公斤,库存0,封存0,召回0,下架0。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红糖。

2.原因排查:经营者缺乏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食品类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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