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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宁市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2-18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No.202503266


圆碗(自行消毒)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咸宁市职业技术学院

1.产品控制:当事人在人员用餐后,收回的使用过的圆碗用洗涤剂加热水浸泡15分钟后进行清洗,再用流动清水冲洗三遍,再放入消毒柜高温消毒。

2.原因排查:当事人回收就餐的圆碗,在清洗过程中冲洗时间过短,洗涤剂清洗不干净,消毒设备部分区域温度未达到规定消毒标准(≥120℃)消毒时间(≥30)分钟,导致消毒的圆碗抽检不合格。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加强后勤员工工作技能培训,完善餐具清洗流程和监督流程并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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