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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高新华源生活超市)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2-10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No:2025CJ05300

食品(五香咸味麻花)

过氧化值

高新华源生活超市 

1.产品控制:当事人从咸安区阳阳食品商行采购了10袋,货值95元,违法所得57元。抽检数量5袋;已销售食品(五香咸味麻花)1袋,库存4,封存4,召回0,下架4。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食品(五香咸味麻花)。

2.原因排查:生产厂家包装、运输交付过程、储存环境问题。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提交了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复检检验报告(编号:A2250802370101002C)。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的食品(五香咸味麻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信息公示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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