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2025CJ05300 | 食品(五香咸味麻花) | 过氧化值 | 高新华源生活超市 | 1.产品控制:当事人从咸安区阳阳食品商行采购了10袋,货值95元,违法所得57元。抽检数量5袋;已销售食品(五香咸味麻花)1袋,库存4,封存4,召回0,下架4。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食品(五香咸味麻花)。 2.原因排查:生产厂家包装、运输交付过程、储存环境问题。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提交了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复检检验报告(编号:A2250802370101002C)。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的食品(五香咸味麻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
信息公示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