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 XNGJ02Z2025-S3053 | 椒盐花卷(自制)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咸安区辣妈坊红糖馒头店 | 1.产品控制:当事人当天制作椒盐花卷72个,当天销售完毕,未召回; 2.原因排查:当事人缺乏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 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开展自查、召回工作。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拟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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