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序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1 | No:F25054628 | 白芷 | 二氧化硫 | 咸宁市谭姐一招鲜香精香料门市部(个体工商户)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白芷3公斤,货值96元,抽检数量1.35公斤;已销售白芷1.65公斤,库存0,封存0,召回0,下架0。因购买者已消费,未召回涉案白芷。 2.原因排查:经营者缺乏检验手段。 3.问题整改: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保证农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告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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