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事人名称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源名称 | 办案人员 | 立案时间 | 处罚时间 | 结案时间 | 办案部门 | 违法行为 | 处罚金额 | 案值 | 违法地址 | 违法事实 | 备注 |
咸宁市咸安区和润家生活超市 | 咸 市监处罚〔 2025 〕 104号 | 咸宁市咸安区和润家生活超市抽检监测(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腊鸭弱肉”不合格 | 熊若鹏 陈军 | 2025/3/13 | 2025/5/20 | 2025/5/21 |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腊鸭腿肉 | 1、没收违法所得470.48;2罚款5000元。 | 470.48元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167号 | 当事人于2024年12月15日自行从武汉市硚口区朱杰肉制品经营部采购20件,销售额470.48元,2月19日经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在采购时查验了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进凭证和合格证明,当事人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提供相关涉案资料,采取召回措施,但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因其储存不当所造成,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