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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2024年26期)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对咸宁市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调味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共17类食品130批次进行专项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肉制品10批次、乳制品5批次、饮料5批次、饼干5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罐头5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酒类10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糕点10批次、调味品5批次、豆制品5批次、餐饮食品35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咸宁市首沃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奇亚籽三色藜麦苏打饼干(生产日期:2024-07-15检测出过氧化值0.40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超过限量值。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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