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食用农产品13批次进行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合格率100%。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1).doc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