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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2024年第10期)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咸宁市辖区组织开展了你点鄂检进景区项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种类包括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8个食品大类75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抽样编号:DBJ24421200491946717ZX,样品名称:生姜(购进日期2024-08-23),检测出噻虫胺含量0.26mg/kg,超过标准(标准值≤0.2mg/kg)。

(二)抽样编号:DBJ24421200491946741ZX,样品名称:鸡蛋(购进日期2024-09-05),检测出多西环素含量77.8µg/kg,超过标准(标准值10µg/kg)。

(三)抽样编号:DBJ24421200491946602ZX,样品名称:干黄辣椒(购进日期2024-08-30),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量含量1.76g/kg,超过标准(标准值不得使用)。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0.xls

    附件3 食品抽检合格-202410.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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