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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2024年第1期)

来源: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近期,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春节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咸宁市温泉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8类食品80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粮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21批次速冻食品8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糕点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豆制品5批次,餐饮食品24批次。主要对污染物铅、镉、汞、砷、苯并〔a〕芘,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二氧化硫残留量,微生物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商业无菌等项目进行检测。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24年1月).doc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2401.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