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大米共10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检信息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共100批次).xlsx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