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车用汽柴油共120个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查工作。抽查判定依据详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车用汽油90批次、车用柴油30批次均合格。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2020年咸宁成品油统计.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