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共5类食品4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2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6批次和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崇阳店销售南京龙欧商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生产的桃酥(生产日期:2020-07-0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为0.33g/100g,标准规定为≤0.25。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胡维明销售的宽粉(生产日期:2020-08-04),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为0.788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3.朱美友销售的脆皮蛋糕(生产日期:2020-08-04),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检测值为243
mg/kg,标准规定为≤100。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4.朱美友销售的蜂蜜蛋糕(生产日期:2020-08-04),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检测值为325mg/kg,标准规定为≤100。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5.崇阳万兴佳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河粉(生产日期:2020-08-06),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为3.01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