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此次抽检共抽取6种食品大类共计120批次样品,均未发现不合格食品。检测项目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2.xlsx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