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共4类食品5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批次,没有发现不合格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此次抽检,共检验饮料4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调味品7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