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共4类食品8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没有不合格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抽检有餐饮食品5批次、糕点15批次、酒类9批次、粮食加工品5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200717.xls